公司破产,我的钱就要不回了吗?五问解答支招
“拆二代”大林、小林兄弟二人为了充分发挥手里的资金价值,分别向“钱多多”公司出借钱款300余万元。哪知“钱多多”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大林遂依据借条、银行打款凭证等材料向法院提起了民间借贷诉讼,要求“钱多多”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诉讼过程中,“钱多多”公司因资不抵债,经法院裁定进入强制破产清算程序。小林辗转得知后,心急如焚,为了尽早让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匆忙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钱多多”公司享有普通债权300余万元,不料却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小林百思不得其解
为何哥哥大林的案子得以正常审理
自己的案子却未被法院受理
这是怎么回事?
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受理之前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未向债务人的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不得直接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小林未进行债权申报径行提起了诉讼,所以法院根据破产法等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了小林的起诉。
破产法45条规定,申报债权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每个案件根据情况期限不同,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报》等公开平台查询具体期限。
破产法48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管理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填写申请,包括债权申报表等。同时还应提供证明债权真实存在以及具体金额的相关凭证。
在管理人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供材料或进一步说明,建议按照要求及时配合,以避免产生不利于己的后果。
破产法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由此可见债权人此时可以进行补充申报,而不应像案件中小林那样直接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市场主体的有效退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进入强制破产清算之后,债权人参与程序或实现权益的第一步,就是按照相应的法规向法院确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撰稿 | 倪 佳
编辑 |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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